文/羊城晚報記者 凌越
  因丈夫提出離婚,35歲的妻子產生厭世想法,在出租屋內殺死3歲的兒子,打開煤氣閥企圖自殺,被房東發現並報警。
  前日上午10時半,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蒼老的卓惠玲,精神恍惚地走進廣州市中院的法庭。剛坐到被告席,卓惠玲便輕聲地啜泣起來,低著頭默默地聽公訴人念起訴書。
  卓惠玲和丈夫李某都是廣東五華人,2008年,卓惠玲與李某結婚。卓惠玲說,以前,她在工廠里打過工,也開過店,婚後好幾次流產,就沒再工作。2011年,她生下兒子小俊。
  據卓惠玲自述,自己有慢性咽炎,經常感冒,兒子也有鼻竇炎,這些小毛病老是治不好。母子的經濟來源全靠丈夫李某,丈夫隔幾天給她一兩百元,有時候給她幾十元錢。夫妻關係不好,有時候又吵又打。
  卓惠玲說,由於“嫌麻煩”,她不想找丈夫要錢。案發前兩天,由於沒錢買菜,她在家裡抱著兒子哭。丈夫李某回家後,看到她哭打了她,導致她頭上起了一個大包。丈夫還說要離婚,隨後便從廣州回了老家五華。
  卓惠玲說,由於不想和兒子分開,她不想離婚。公訴人告訴她說:“離婚的話,孩子也可能判給你。”對此,卓惠玲說,孩子判給她,她無法養活。
  在這種情況下,卓惠玲產生了殺死兒子後再自殺的念頭。
  卓惠玲稱,案發前她曾給丈夫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沒有人接。她後來又給李某的姐姐打了電話,想讓她找李某,但對方說自己太忙。不過,李某姐姐的說法與卓惠玲不同。她說,卓惠玲在電話中說不想離婚,如果離婚就殺死兒子。她便跟卓惠玲講了很多“夫妻之道”之類的話。
  庭審時,卓惠玲交代,案發當天,她在租住的地方將幼小的兒子吊死。隨後,她擰開了煤氣。
  隔壁的鄰居聞到了異味,通知了房東。房東來到現場敲開門後,卓惠玲還打算關上門,但被房東伸手擋住了。隨後,房東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卓惠玲抓獲。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小俊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凌越  (原標題:狠母手辣吊死3歲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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