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袁定波 5月5日,全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現場會在天津市召開。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吳愛英出席會議並講話。吳愛英強調,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進一步加強組織和隊伍建設,完善制度機制,創新理念和方法,切實做好醫療糾紛化解工作,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作出新貢獻。
  吳愛英強調,黨中央、國務院對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劉延東副總理、孟建柱書記對這次會議作出重要批示。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為我們做好工作指明瞭方向。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吳愛英指出,司法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與衛生部、保監會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制定了《關於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的意見》。各地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做了大量工作,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國已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3396個,擁有人民調解員2.5萬多人。2010年以來,全國共調解醫療糾紛24.6萬件,其中2013年調解醫療糾紛6.3萬件,調解成功率88%以上,有力地維護了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吳愛英強調,要充分認識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是推進社會治理創新、建設平安中國的必然要求,是構建和諧醫患關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迫切要求,是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客觀需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上來,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增強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採取有力措施,扎實工作,努力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吳愛英指出,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要在堅持人民調解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堅持以人為本,根據醫患雙方需求,提供便捷便民的服務,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堅持依法調解,依法律按政策,註重法、理、情結合,依法及時化解醫療糾紛;堅持尊重科學,著眼於醫療糾紛行業特點,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手段,努力實現糾紛調解客觀公正;堅持改革創新,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把握探索規律,推進工作理念、制度機制和方式方法創新。
  吳愛英對大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要切實做好醫療糾紛化解工作。要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作為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依法及時化解醫療糾紛,幫助當事人在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要認真做好醫療糾紛的預防工作,建立健全醫療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把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宣傳教育功能,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表達利益訴求。要進一步提高醫療糾紛調解質量,堅持以醫患雙方滿意為標準,採取更加有效措施,不斷提高醫療糾紛的調解率、調解的成功率、協議的履行率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二要進一步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要依法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當前,要重點加強縣級行政區域和醫療機構集中地區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健全組織網絡。要著力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按照人民調解法規定,選聘好人民調解員,註重選聘具有醫學、法學等知識背景的專業人員為調解員,使隊伍結構更加合理。要進一步健全專家庫、成立專家咨詢委員會等,為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咨詢意見。要解決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工資、辦案經費、工作場所等問題,創造工作條件,保持隊伍穩定。要大力加強教育培訓,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政策水平、專業知識和調解技能。
  三要大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信息收集、糾紛排查、分析研判、督促回訪等工作制度,使調解工作各個環節都有章可循;建立完善司法行政部門與衛生計生等部門的工作協商、聯席會議等制度,及時研判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大力推進規範化建設,加強內部管理,規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規範化水平。要積極推進法制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總結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實踐中的經驗,及時將成熟的做法上升為規章制度,不斷提高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四要大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創新。創新是推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發展的動力和源泉。要創新工作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作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善於運用法、理、情相結合的方式,善於運用專業知識、科技手段和信息技術開展醫療糾紛人民調解。
  要創新工作機制,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與醫療機構協商和解、與衛生計生部門信訪處理、與民政部門社會救助、與保險公司理賠的銜接配合,健全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醫療糾紛調解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
  吳愛英強調,要切實加強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領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要堅持黨的領導,及時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積極爭取支持。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調查研究,加大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要加強與衛生計生等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大力做好宣傳表彰工作,為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要創新工作機制,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與醫療機構協商和解、與衛生計生部門信訪處理、與民政部門社會救助、與保險公司理賠的銜接配合,健全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醫療糾紛調解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
  吳愛英強調,要切實加強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領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要堅持黨的領導,及時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積極爭取支持。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調查研究,加大對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要加強與衛生計生等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大力做好宣傳表彰工作,為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原標題:大力推進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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